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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横琴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

发布时间:2024-06-21 09:32:27来源:
   6月20日,羊城晚报记者获悉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发布了《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这些措施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,并促进市场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。

根据文件,横琴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,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。

其次,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。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,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。

其三,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,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转让限制年限规定(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),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。

此外,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,将参照珠海市《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珠建〔2024〕122号)执行,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,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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